据路透社报道,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参议院当地时间本周四以21票赞成和12票反对通过了一项认定发送未经接收人允许的广告电子邮件即为非法的法案,该法案规定,收到发送人主动提供的广告电子邮件的用户可以起诉发送者,每封广告邮件可以获得500美元的赔偿。 上述法案现在已被提交给加州议会进行审批,如果该法案正式具有法律效用,它将成 为美国国内最严厉的反垃圾邮件措施之一。但值得一提的是,对于这一法案,加州州长格雷-戴维斯没有表明个人态度。 根据上述法案,互联网电子邮件广告或发送商如果与用户之间没有建立商业关系,那么在向后者发送是广告邮件之前必须获得接收者的许可。目前,加州法律仅要求广告邮件发送商在广告邮件的主题中注上“ADV”(即广告)的标识,以便接收者知道其为广告邮件。另外现行法律还规定广告邮件发送商如果被用户告之停止发送广告邮件就必须停止,否则将被罚款1000美元。 上述新法案还规定,如果法官确定广告邮件发送者故意违反法律顶风做案,那么就有权将罚金增加到三倍。发起这项法案的加州民主党参议员德伯拉-鲍文表示,她之所以支持新法案是因为此前相关的加州法律在遏制垃圾邮件方面效果甚微。 据Ferris研究公司公布的数据,垃圾邮件每年给美国企业赞成的损失高达89亿美元,而且2001年到2002年间垃圾邮件的数量增加了86%,目前全美一半以上的州均颁布了反垃圾邮件法。